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3月中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南平第一中学、南平剑津中学、市残联、建阳区水吉镇开展巡察,其中市检察院、剑津中学、市残联巡察时间30天左右;第一中学巡察时间35天左右;建阳区水吉镇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5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市委巡察一组
组长:梁飞
副组长:刘元芳
被巡察单位:市检察院
专门值班电话:18965378632(8:00-18:00)
通信地址:南平市A007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二组
组长:郑国江
副组长:生华
被巡察单位:南平剑津中学
专门值班电话:18039721639(8:00-18:00)
通信地址:南平市A008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三组
组长:张勇
副组长:陈礼喜
被巡察单位:南平第一中学
专门值班电话:15359962707(8:00-18:00)
通信地址:南平市A004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四组
组长:连大松
副组长:李基乐
被巡察单位:市残联
专门值班电话:19905096064(8:00-18:00)
通信地址:南平市A006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五组
组长:林梁
副组长:罗卫国
被巡察单位:建阳区水吉镇
专门值班电话:17759951338(8:00-18:00)
通信地址:南平市A005号邮政信箱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