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20年3月30日起,我委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提倡通过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检举控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但疫情还未完全结束。为防止人员聚集风险,可以通过网络、电话、来信反映问题,我委都会与来访举报同等对待,及时受理,认真办理。
二、依法逐级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受理检举控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已于2020年3月16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请根据被反映人的职务和级别向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如实反映问题。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来访群众要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携带身份证件,配合做好身份信息登记。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手部消毒。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四、自觉维护来访秩序。来访群众请自觉遵守接待场所工作要求,严防聚集性疫情风险。候访区有多人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多人来访反映同一问题的,推选2名及以下代表参与接谈,其他人员请自觉离开接待场所并返回当地,禁止在接待场所及周边地区逗留和聚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杜绝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南平市纪委监委接受检举控告方式:
1. 举报电话:0599-12388
2. 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nanping
3. 来信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 南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54200。
4. 接访场所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赤岸统建房17#-107
感谢各位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南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平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