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平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建阳区麻沙镇永兴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昌年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索要钱财问题。2016年至2017年,林昌年在协助镇政府申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争取上级扶贫资金需要开支为由,向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索要3000元。此外,林昌年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建阳区麻沙镇纪委给予林昌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违纪款。
2. 顺昌县双溪街道水南村党支部书记郑国全在扶贫合作经营中损害贫困户利益问题。2017年6月,顺昌县兴农鑫专业合作社以陈布村李式明、李茂财等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获得“小额信贷”扶贫贷款40万元(合作社经营贷款实际使用人为郑国全)。一年后,兴农鑫专业合作社未及时兑现每户贫困户2000元分红补助款,且贷款逾期未还款造成贫困户征信出现逾期还款记录。2019年3月,顺昌县双溪街道纪工委给予郑国全(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立即兑现分红补助款,并归还“小额信贷”款项。
3. 政和县东平镇民政办负责人宋用军落实扶贫政策流于形式问题。2016年1月,宋用军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政策,未认真履行驻村帮扶职责,导致1户有公职人员的家庭被评为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中央财政扶贫补助资金1500元;2名公职人员被纳入造福工程扶贫搬迁项目补助对象,各享受补助款3000元。2019年4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宋用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三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群众身边,既有伸手索要钱财等腐败问题,又有落实扶贫政策形式主义等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顽疾犹存,个别地方还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担当尽责。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工作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以严深细实的作风,把党的扶贫好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以调研督导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持之以恒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