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城县临江镇会计服务中心(经管站)收取托管费及账表册费的问题。2014年12月,镇经管站站长徐荣泉以经管站的名义,向临江镇下辖的16个村按人口数收取托管费8100元、账册表费4100元,用于支付经管站的各项开支。徐荣泉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分管领导、副镇长张晓华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责成临江镇政府将违规收取的12200元退回各村。
2、浦城县临江镇水东村、新街村报支白条入账问题。2008年2月,水东村时任村主任薛炳华白条签批入账填方工程22.9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0月,新街村主任杨建荣白条签批入账工程设计费3.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章元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临江镇经管站站长徐荣泉在任职期间,对水东村、新街村白条支付大额工程款问题,未履行好监管职责,违反工作纪律,与违规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合并处理,徐荣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浦城县管厝乡官田村、党溪村、口窑村白条支付工程款问题。经查,2014年官田村白条支付工程款30万元;党溪村白条支付工程款21.1万元;口窑村白条支付工程款8.8万元。官田村党支部书记李如忠、村主任邹水财,党溪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毛冬狗、村主任方桂寿,口窑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建孙、时任村主任江良武等6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管厝乡经管站工作人员黄春武、胡志红,对三个村工程款白条入账问题,监管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并通报曝光,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维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本好转。(浦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