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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通报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2016-03-03 16:00 来源:建瓯市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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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瓯市纪委通报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2015年11月以来,建瓯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下属的徐墩森林派出所所长江振生、干警王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周春萍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要对照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检查自身履职情况,严于律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